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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浏览次数:2690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发布时间:2016-05-04

开正门 堵邪路

——淮北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资金链趋紧、群众防范意识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凸显。因非法集资问题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面对新常态,我市主动适应、积极应对,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对此,《意见》再次明确了属地管理的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并进一步规范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业领域内非法集资活动负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意见》还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进行了分工。

预警防范,控制风险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十分重要。只有提前做好防范预警工作,才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而一旦发生就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为此,《意见》强调,必须搭建多方位的监测预警机制。各级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则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通过业务监管、日常执法、举报调查等方式,加强对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的监测预警。

对于金融机构管理机构来说,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并建立问责制度。各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传,同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尤其是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意见》还特别指出,各县区要探索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预警的积极性。

在积极整合以上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各级领导小组将加大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有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疏堵结合,加强监管

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一方面是民间资本活跃有投资需求徘徊在各类投资机构大门外,另一方面却是中小企业融资难。

面对这种情形,我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有关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规范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有效资金供给,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我市还研究出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有关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融资的渠道。

在拓宽民间投融资的渠道的同时,我市也加强了对非法集资的监管。《意见》指出,严格落实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移送、审前返还、先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制度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处理好各级政府与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和善后处置阶段的职责划分;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协调办案、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制度。建立健全跨县区案件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完善跨县区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查处工作的衔接配合程序。

■记者 黄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