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438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陈晓慧 发布时间:2016-05-16 |
近日,烈山区出台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对象为具有淮北市烈山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各镇办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程序,对提出申请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初审。初审采取调查、村民评议、公示等形式,对符合补贴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初审结果报区残联审核认定,区民政局将根据区残联审核认定的补贴对象进行核定并申请财政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预计5月底第一批通过审核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