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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也要负责
浏览次数:2209作者: 石台司法所 吴敏   发布时间:2016-05-20

“我们没签订劳动合同,我还要赔他钱吗?”梁某着急地询问石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原来梁某是干木工活的,其在自己家开设了一个小型家庭加工厂,请了李某来加工厂里干活,时间也挺长的了,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李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和缴纳工伤保险费。后李某在干活的时候左手的小手指第一指节被钻锯掉了,梁某已支付了李某的当前的医疗费,李某还在治疗中,梁某付了医疗费还要再赔偿李某钱吗?“按照法律规定,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李某应属于工伤。”梁某作为李某的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待遇由国家立法规定,是职工因工作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获得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义务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受伤的待遇分别由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由于梁某未给李某办理工伤保险,致使李某未能在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果应由梁某承担。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法》所规定的,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存续、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处理双方争议必需的重要依据,是在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