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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积极推进“警民联调”工作
浏览次数:4651作者: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5-24

 

一是自2016年开始,淮北市将“警民联调”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每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实行,绩效奖励依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及规范化程度,按每件50元至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兼职(特邀)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具体依据其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及规范化程度按每件100-200元的标准执行,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递增。同时,对“警民联调”经费进行专款专用,综治、司法行政、财政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通过深层次地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和规律,提升源头性、高发性问题的预警能力,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会商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会商制度,有效整合各类资源,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发生;建立纠纷调解协助配合机制,形成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的优势互补,更加高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警民联调”工作表彰制度,把警民联调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范畴。

三是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的管理考核,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调解员的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对专职调解员受理、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确保专职调解员队伍素质符合“警民联调”工作要求;根据淮北市实有人口和接处警数量,分别为各派出所配备1-2名专职调解员,并建立兼职(特邀)调解员队伍,吸收“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担任兼职或特邀调解员。此外,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