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197作者: 南黎司法所 朱成刚 发布时间:2016-05-25 |
5月23日上午,南黎司法所在每周的所务会议上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四个纳入”机制,即将法治宣传教育先后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省直机关效能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实现“四个纳入”,标志着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机制的建立,成为安徽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挥棒”,通过对这四项考核结果的运用,有效推进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更加全面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推动法治安徽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此次学习活动中,南黎司法所将会严格按照四个纳入的考核机制来开展今后的普法工作,每个工作人员更明确了自己的普法任务,同时司法所内部也把今后普法工作的成绩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