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377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孔令和 发布时间:2016-05-25 |
为推进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低保申请、审批、发放过程公正阳光,区民政局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一、在每个村设置固定公示栏,公示了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人口、保障资金、监督举报电话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了公示内容齐全、公示率达到100%,杜绝了“选择性公示”,便于民众监督,进一步增强了透明度、扩大了社会参与度、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二、推行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制度,评议小组由驻村(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村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人数不得少于9人,评议实行票决制,评议人员实行轮换制。民主评议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三、通过规范申请审核程序,设置公示栏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这一举措的落实,可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现象,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低保申报审批程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低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