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相关通知要求,我市将建设市、县(区)两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依托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行政拘留所、市看守所、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市人才服务中心、市青少年宫、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建立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同时,依托县看守所、法庭、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县(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力争到今年底建成不少于1座市级和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基地挂牌后,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讲解员,配备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教材、教案或讲解词,并灵活运用橱窗、展板、灯箱等实物展示以及声光电等多媒体结合手段,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以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推广、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功能及法治成果为主要内容。
此外,从今年起,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纳入法治淮北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复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