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97作者: 任圩司法所 孙淑贞 发布时间:2016-06-02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任圩司法所积极与派出所衔接,从四个方面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将派出所社区民警纳入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成立了矫正小组,将社区民警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矫正人员进行管理。
二是定期对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司法所与派出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衔接,对矫正人员日常表现及思想情况进行交流,切实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
三是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司法所邀请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对有违规行为的矫正人员进行训诫,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四是共同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司法所接到社区影响评估后,及时到派出所核查被告人户籍及家庭人员信息,以获取更为全面、准确的信息材料,从而更好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司法所与派出所的衔接工作,提高了非监禁刑事犯罪改造质量,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