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189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陈利 发布时间:2016-06-20 |
今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实现为民服务全覆盖。
一是法援宣传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落实一户一明白卡,坚持开展法律援助“六进”等活动,利用信息、简报,把法律援助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上报和推广,全面实施法援宣传全覆盖。
二是组织机构全覆盖。依托镇服务站、村居工作室、部门服务点开展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团队、设置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构建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三是服务对象全覆盖。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程序,减少审查环节。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0种情况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建立涵盖民政、残联、公检法、武装部等部门(单位)信息共享的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案件类型全覆盖。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无论是民事、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应予以受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