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341作者: 烈山司法所 朱强强 发布时间:2016-06-20 |
近日,烈山司法所在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通过“集中教育+个别谈话“模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整治教育活动,强化教育力度,做到严明纪律,严肃处理,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矫正纪律。
此次教育活动旨在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到社区矫正的强制性及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部分重点规定进行了解读,尤其是对准许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批假程序、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作了细化解释,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制度的学习教育,并对书面警告、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一一作了解释,希望社区服刑人员引起注意,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性质,强化在刑意识。除此之外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次认真接受个别谈话教育之后,都真实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自己近期生活工作情况。
此次整治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警钟长鸣,加强了他们自我约束,纠正不良行为,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巩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