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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街道司法所做好解矫工作“四个到位”
浏览次数:4065作者: 西街道司法所 周明   发布时间:2016-06-23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服刑人员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西街道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的解矫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到位”:

一、教育到位。解矫教育是解矫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巩固社区矫正教育成果,帮助服刑人员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为当好守法公民和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打牢基础,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解矫教育做到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指导社区服刑人员对改造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为解除矫正作好思想和心理准备。

二、手续到位。在服刑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工作人员积极指导服刑人员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相关表格,报区司法局审批。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三、衔接到位。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回访到位。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矫正负责人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社区和家庭,通报改造情况。回访工作不仅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