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68作者: 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曦 发布时间:2016-06-27 |
现年23岁的小周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没想到就因交通肇事,触犯刑法,被追究刑责。2016年2月19日20时许,小周与朋友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淮北市杜集区开渠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外环路口西侧闸河桥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及绿化带受损。事故发生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侦查机关对其实施了逮捕,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案发后,由于小周家庭困难,其家人向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积极能干、业务知识丰富的梁婷婷律师承办此案。梁律师接到指派后,会见了小周,详细询问了解案情,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进行了相关调查。通过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援助律师认为对小周可以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一是主动打电话投案,积极抢救伤者,有自首情节;二是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书面谅解;三是系初犯、偶犯;四是家庭情况特殊,经济困难。在审判庭庭审中,律师基于事实和理由,陈述了辩护意见,被审判庭全部采纳,法院最终判决小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
接到判决书小周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国家出钱请律师为我打官司,而且律师尽职尽责,我一定认真改造,从新做人,重新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