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57作者: 任圩司法所 张文静 发布时间:2016-06-30 |

日前,任圩司法所为辖区内5名人民调解员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调解员经过区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对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队伍,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有了上岗证,我们的工作会更加规范,也会得到更多群众的认可,为以后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便利。”人民调解员任某高兴地说。辖区内的调解员虽然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但在调解的过程不仅要“动之以情”而且还要“晓之以理”,这就需要调解员熟练地掌握法律知识,通过培训取得证书,不仅规范了他们的调解程序、增长了调解技巧,也学会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调解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程序开展调解工作,在与居民进行调解时更加得心应手,便于更好的服务群众。
现在司法所辖区内的大部分调解员都已经“持证上岗”,未来将会继续组织各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培养出一批专业性强、调解率高、有责任心的人民调解员,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