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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完善低保兜底政策 助力精准扶贫
浏览次数:2198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韩鑫   发布时间:2016-07-01

近年来,农村低保制度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发挥“低保兜底”在精准扶贫总体攻坚战中的关键作用,烈山区民政局实行多项措施,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

精准认定低保对象。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探索建立家庭贫困状况测算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导致贫困的因素(支出型贫困)作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状况。将评估结果与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认定方式相结合,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明确核算范围,通过政策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是两项政策衔接的重要方面。通过基层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和日常生活情况。基层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相互交流、及时掌握,有针对性调整帮扶措施,做到动态管理,该进则进,该退则退,精准帮扶。

不断强化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关键。要抓紧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及时更新、动态实时监测。在县级层面上,加强民政部门农村低保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台账的定期比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为实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提供必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