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49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陈晓慧 发布时间:2016-07-06 |

为贯彻落实后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7月5日下午,烈山区民政局召开了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会议,会议由民政分管副局长孔令和主持,各镇办主任和民政专干参加。
会议传达了皖民社救字[2016]95号文件精神,针对烈山区民政局的低保实际工作和现状,孔令和副局长提出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专项整治“优亲厚友、寻租谋私”行为。各镇办要立即针对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整治,形成自查报告。二是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低保备案工作。对已获得低保保障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要进行全部中心核实,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进行备案。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低保审核审批中未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的,出现错误、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