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27作者: 东山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07-08 |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你因过失损毁军事通信罪,经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7月7日下午,东山司法所在宣告室举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向新入矫的张某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是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的必经程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社区小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到场参加。通过宣告,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期限,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让社区服刑人员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
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张某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通过“一对一”的谈话教育,增强其悔罪自新的意识。
仪式结束后,张某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认罪伏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踏实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