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烈山区司法局开展“示范标兵窗口”创建活动
浏览次数:1988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陈利   发布时间:2016-07-13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管理力度,制定严明的工作纪律,定期不定期督查为民服务窗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以更好地树立司法形象。

一是规范窗口创建内容。落实窗口服务具体内容,规范胸牌标识,规范服务内容,规范办事流程,积极开展“示范标兵窗口”创建活动。

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窗口单位每天要保持清洁干净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通过比工作进度看工作作风、比工作创新看工作业绩,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是强化窗口服务效能。区司法局制定考核办法,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年度考核体系,通过发放满意度测评表,让群众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公正等方面进行考评。

通过 “示范标兵窗口”创建活动的开展,增强窗口司法干警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