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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审监庭被授予“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浏览次数:2851作者: 市中院 谭晓虎 王跃   发布时间:2016-07-13

2013年以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申诉再审案件办案质效,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共审结案件279件,调解撤诉34件,1件案件被评为全市法院精品案件,近日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把握再审案件特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做到审理过程透明化、公开化,特别是在查明事实和核实证据方面,做到审慎、严实、精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统一。对社会敏感度高、涉及人数众多、党委政府关注的案件,在开庭前做好预审,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和新证据审查,在庭审中重视庭审调查和辩论,使双方当事人能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真正将案件办成铁案。

坚持依法纠错,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在注重维护生效案件既判力的同时,依法纠正错案,复查案件做到了100%开庭听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必要时到现场勘察,确保查清案件事实。

注重判后答疑,做到案结事了。对驳回的案件,始终坚持做到对申诉理由进行逐条分析说理;案件判决后,努力做好申诉人的安抚工作,帮助申诉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尽力消除申诉人对原判的不满情绪,减轻信访隐患,案件置判后基本没有信访申诉现象再次发生。

延伸司法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始终追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法律价值判断与社会价值判断相结合的最佳办案效果,全力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办案作风,围绕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开展工作;审监庭法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开展监督指导沟通工作,有效避免消极推诿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审判绩效。坚持审判态势定期分析制度,完善审判绩效管理,对一些关键绩效指标根据审判实际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指标权重,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提高全院整体审判质效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