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05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穆佳乐 发布时间:2016-07-14 |
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修养和悔罪自新意识,2016年7月14日上午,古饶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古饶司法所2016年度集中教育计划,确定了本次教育的主题是: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加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关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有助于他们明确自己的身份,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有助于推动“平安烈山、和谐烈山”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