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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浏览次数:2120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权茂昌   发布时间:2016-07-18

2016年上半年,安徽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烈山区司法局及时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面,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并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上半年烈山区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件,其中民事案件201件,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48件,社会律师办理105件,切实把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加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力度。该局多次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 2016年5月6日,利用烈山区“四月初一古庙会”的日子,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咨询活动;5月13日,在工人村开展了第26次“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六一前夕,在淮北市选煤厂学校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推行社会律师值班制度。从6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四由2个律师事务所轮流安排一名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多次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中和案后集中电话回访,确保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