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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集司法所四个“做好”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次数:2212作者: 矿山集司法所 马骏   发布时间:2016-07-18

矿山集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促进了社区矫正监管规范有序。

一是做好集中教育活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司法所坚持每月集中教育培训与上门走访谈心相结合,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教育与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思想、法制、时事教育,提高其社会责任感,矫正不良行为和恶习,使其成为遵纪守法公民。

二是做好定期走访工作。对于矫正对象,要了解其遵纪守法情况,定期走访其直系亲属了解他们生产生活及家庭情况,定期走访其本人了解他们悔罪态度、改造情况和生产生活环境,最大程度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思想动态,调整矫正方案。

三是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作出通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并记录在册,对表现突出的矫正人员给予表扬;对符合条件的提请减刑奖励;对拒不接受矫正的服刑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发现严重违反矫正规定的建议给予收监执行。

四是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主动积极做好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从实际行动中获取社会认同,建立自身荣誉感,为重返社会积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