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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抓好“四个方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次数:1294作者: 任圩司法所 张文静   发布时间:2016-07-20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预防脱管、漏管、再犯罪的情况,任圩司法所本着“矫其行,纠其心”的原则,从抓好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思想教育、等级评估四个方面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    

基本情况全面抓。通过入户排查走访做好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包括:家庭成员、心理状况、社会交往、就业情况、矫正态度、悔罪态度、矫正条件等方面,及时关注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状况,将变化记录在档案里。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    

日常管理严格抓。要求每周必须当面报到一次,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必须劳动一次、集中教育一次、心理辅导一次,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思想汇报、一次排查走访。不定时电话抽查,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奖惩制度,树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守法意识。    

思想教育随时抓。重视思想教育,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心理测评、心理课堂、法律讲堂等教育活动,日常管理中,每周的电话汇报、当面汇报、临时的个人谈话、排查走访等随时准备进行思想教育,传播法律知识,提醒他们守法懂法,为他们重塑信心。    

等级评估及时抓。对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的全面了解是实现等级评估工作的前提条件,刚入矫前三个月实行严格管理,之后从日常表现、社会危险性、改造情况、悔罪态度等方面综合表现及时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改造方案,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活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