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29作者: 任圩司法所 张文静 发布时间:2016-07-25 |
任圩司法所总结日常矫正工作,侧重四个方面,对服刑期间的矫正人员坚持进行三次谈话教育,提升矫正监管质量。
“三次”谈话教育包括:一、入矫谈话,着重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心理动态、悔罪态度,并给与鼓励与支持。讲解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奖惩制度。告诫其要明确身份,珍惜矫正机会。二、走访谈话,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时期;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行为和思想上的异常,如矫正态度不积极、请假外出、家庭出现困难等情况,要进行入户走访谈话,了解思想和行为动态;告诫严于律己、端正态度;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三、解矫谈话,上好社区矫正最后一课,总结矫正期间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可行的帮教方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巩固了社区矫正成果。
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三次谈话教育”应侧重“四个方面”:一、侧重明确身份,树立身份意识和端正矫正态度。二、侧重遵守规矩,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服从管理的自觉性。三、侧重宣传法律,提高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四、侧重奖惩措施,激励他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
通过服刑期间的“三次教育谈话”及时且全面的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和思想态度,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管控,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无再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