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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审判监督庭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得到余跃武批示肯定
浏览次数:2739作者: 淮北中院 谭晓虎 王跃   发布时间:2016-07-28

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调研的相关要求,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专门成立调研组,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卫华的带领和亲自指导下,对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在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调阅了全部95件再审案件共216册案卷,对淮北法院三年来再审案件的数量、类型、法定原因和审理结果进行了详细统计,就审判监督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取得丰硕成果。7月11日,淮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专门批示:“开展专项调研,是针对性解决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重要抓手。审监庭做法值得肯定和其他庭学习借鉴。望下一步进一步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再审案件95件,再审后维持40件,改判31件,发回重审12件,调撤12件;同时,中院依法审结减刑案件4件,对39名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依法特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再审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3年全市法院再审案件62件,2014年降至22件,2015年降至11件,年均跌幅超过281%,呈“断崖式”下降趋势,客观反映全市法院案件质效不断提升。二是再审案件难度明显上升。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房地产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暴增等因素影响,再审案件利益关系复杂,法律适用难度高,办理时间长,个别案件甚至出现“马拉松”式诉讼,复杂疑难案件的成功审结并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反映审判监督法官对疑难案件的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再审案件法定原因集中。全部再审案件中没有一件因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启动再审,也没有出现因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启动再审,表明我市法院一审案件质量比较过硬。

报告同时对导致审判监督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指导,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