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20作者: 赵翔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矿山集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7-29 |
今年以来,矿山集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细做实人民调解工作,维护乡村(居)和谐稳定。
一、掌握纠纷信息“快”。充分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掌握重大矛盾纠纷信息,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有效开展调解工作。
二、协调参与部门“多”。对一些重特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村组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联合开展调处工作,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三、开展调解工作“细”。调解工作坚持“四个到位”,即矛盾纠纷调查工作到位,思想教育说服工作到位,以人为本思想到位,回访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调解工作做细做实,不让矛盾纠纷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