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34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8-02 |
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烈山区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找准民政在精装扶贫工作中的责任,主动出击,精准对接,充分发挥低保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
一是成立民政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社会救助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调动和推进。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扶贫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扶贫政策,充分认识扶贫工作是项关系民生的政治大事,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三是实现扶贫线低保线两线合一。从7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由人均月收入46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有原来的人均年收入2520元提高到3150元,与贫困线标准一致,城乡低保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0.9%和25%.为低保扶贫兜底做好了准备。
四是主动出击,精准对接。我区共有扶贫对象1355人,主要分别在三镇一办。镇办是扶贫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全力配合。鉴于这种现状,区民政局多次召开镇办民政主任会议,要求各镇办民政部门要积极与本级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对各单位上报的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并协助扶贫部门对扶贫对象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贫困原因进行分析,对扶贫对象家庭进行分类,理清靠自身无法脱贫,需要低保托底的底数,并按低保规定程序上报。在低保兜底工作中,我们明确三点: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审批时间不受限。目前已有237名扶贫对象被批准享受了低保,占扶贫对象总数17.5%。五是拓宽救助渠道。加大医疗和临时生活救助,帮助部分遭遇家庭临时变故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群众脱离贫困。今年以来医疗救助共救助186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19.92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159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37.32万元,手工救助27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2.6万元);临时救助救助12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1.12万元;重大传染病医疗救助50人,支出救助资金4.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