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15作者: 雷戌 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8-05 |
及时落实义务兵优待金
“八一”前夕,我区为全区459名城乡义务兵及时足额发放优待金478.6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优待金,优待标准按不低于本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为完善激励政策,有效地激发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爱国热情,我区对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进行双倍优待,现已圆满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为176名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
相山区为2015年秋、冬两季退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退役金的17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70.3万元,已通过社会化打卡足额发放到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是推行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为鼓励退役士兵发挥自身优势,回到地方后自主就业、自主创业而实施的一种经济扶持和物质鼓励。对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热情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经济补助金发放对象为2015年9月及12月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为立功授奖现役军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激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我区对在部队被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和评为优秀士兵的相山籍现役军人实施一次性奖励。
截至目前,已为16名荣立三等功、25名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发放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