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33作者: 赵翔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8-09 |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矿山集司法所积极创新工作措施,从三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出彩。
一是管服结合。矿山集司法所坚持以规范促管理,以创新抓管理,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教育新模式,从把好衔接关入手,积极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注重多部门联合,共同抓好“入矫”教育,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积极建立规范的文书档案资料,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做到一人一档、“见人见档”。使社区矫正工作有载体、有内容、有痕迹。在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的同时更强调服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能离开居住县市的要求,司法所积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再就业”。一方面司法所积极联系企业接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另一方面鼓励他们参加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对家庭困难人员及时开展救助工作,确保他们不因暂时的生活难题影响改造质量。
二是严宽结合。 矿山集司法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工作思路,坚持宽严相济的监管新模式,在监管上突出一个“严”字,严格依法执法。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司法所日常管理,按时汇报自己情况,接受集中教育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同时在服务上体现一个“宽”字,司法所日常监管中时刻体现人文关怀,在深入家庭走访、日常谈话中,切实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力所能及解决他们面临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
三是身心结合。矿山集司法所利用分别座谈、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形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教育,开展公益劳动侧重对服刑人员的行为矫正,通过参加公益劳动,可以体现其对社会的积极的补偿,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与此同时矿山集司法所运用心理疗法和认知疗法,帮助他们宣泄消极情绪,消除心理障碍,重塑自我。通过“倾听”“宣泄”“共情”“鼓励”“辅导”等减轻他的自卑心理的强度,引发向上的动力。给矫正对象以一种安全认同感,促使他们从容地放开自己,进而正视自己,提高参与社区矫正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