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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畅想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
浏览次数:1452作者: 高玉明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三堤口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11

邓某,2016年5月9日被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5月20日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字并被告知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报到,而因迟迟未收到吴中区法院寄来的刑事判决书、保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相山区司法局直到6月20日才为其办理正式入矫手续。期间邓某也多次来到三堤口司法所进行询问,我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登记并联系吴中区法院负责此案材料寄送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材料早已寄出,最后在询问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邓某自己去吴中区人民法院拿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到相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报到,期间整整隔了一个月。而因邓某期间也多次到司法所以及矫正基地询问,相关单位也对其情况进行了登记,所以也不能因其逾期报到而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万一在这期间邓某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该怎么处理?期间的监管责任又由谁来担?……

当然,可能大部分问题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都可以找到解决办法,少部分问题也可以由相关立法机关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解决,只是我们要付出更多的行政成本,然而怎样才能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提前预防?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找到了新出路。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社区矫正法,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加快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信息化建设必不可少。社区矫正信息化,即是实现数据司法到智慧司法的转变。它主要包涵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完善社区矫正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它是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基础。我们既可以根据工作流程将其分为“调查评估”、“入矫”、“日常管理”、“解矫”等模块,也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将其分为“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电子监控管理”、“报到管理”等模块。当然,也要加入一些如“待办工作提醒”、“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系统内实现数据的自动整理和共享传输,如调查评估时录入的信息可以直接自动整理共享到入矫时的基础信息、日常管理时的风险评估等模块;系统内文书如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到通知书、外出请假申请表、解矫通知书等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内所有数据信息均可以导出并打印,真正地实现系统的智能化。所有信息均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管理这样就避免了基层司法所将本就不足的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工作力量都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也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原来的纸质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中解脱出来,使其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上来,大大提高了矫正工作的办公效率。当然,所有信息均实现网络化,也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的录入必须及时、准确、完整、统一,系统的操作必须精确熟练。这就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其次,创新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方式,实现日常监管的即时化、信息化,这是社区矫正信息化的目的。社区矫正的最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和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防止脱、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发展至今,由最初的公安机关监管发展到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体现了以人为本、刑罚经济等的要求,但也暴露了一些弊端,由于监管措施(如司法行政机只有警告的行政处罚权)的强制性不足以及监管手段的缺乏(司法行政机关不能直接通过技术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等缺陷,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出现个别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另外由于司法行政机关传统的人为管理方式的随意性比较大,基于居住地管辖的社区矫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难免出现“人情化”的问题。于是,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社区矫正智能腕表、日常报到时的指纹+人脸识别、智能电话汇报、社区服务学习教育时的智能考勤刷卡等智能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日常监管方式的信息化、科技化,大大增强了监控工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也基本屏蔽了人为的操作和干扰,做到了监管的及时、有效。

最后,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信息五级联网,积极推进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社区的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案,提高执法效率,这是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外围保障,也是社区矫正信息化的画龙点睛之笔。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提高社区矫正实效,需要政法各家与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人民法院委托的审前社会调查,及时提交调查评估报告;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转递有关法律文书、通报情况,对检察建议要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反馈;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信息,特别是排查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苗头,要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共同防范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与服刑人员所在社区互通信息,必要时可利用地缘优势请社区网格员定时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走访,真正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有效监管。试想一下,当所有这些业务都搭上互联网这个快车道时,一切将会变得多么简单、快捷。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通过政务网把社区影响评估委托书、起诉书等相关电子材料一并发给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司法行政机关接收后通过内部网络将案件转派到司法所,司法所再通过政务网委托社区出据有关被评估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司法所通过调查走访,网上填报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后再通过政务网回馈给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报到时也一样,法院等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将刑事判决书等相关材料通过政务网发给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办好接收手续后转派到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司法所。……这样就大大缩短了时间,也节约了成本,更避免了因寄件延误或丢失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超时报到的脱漏管甚至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就象文章一开始描述的邓某,如果真正实现了信息五级联网以及与公、检、法等部门互联互通,做到管理的无缝衔接,就不会出现一开始时让人担心的现象了。

社区矫正信息化是大势所趋,然而社区矫正信息化又是一项系统工程,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以及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借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东风,社区矫正的无纸化办公模式将会覆盖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