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18作者: 马骏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12 |
矿山集司法所始终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严抓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根据矫正对象现实情况,因人而异采取创新模式强化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
一是优化矫正方案。打破过去形式化的矫正方案制定过程,一方面,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首次谈话,详细了解犯罪原因、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情况,再综合各种因素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另一方面,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根据各个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环境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来的矫正方案进行及时的调整和补充,确保矫正方向和措施的准确性。
二是强化法治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较弱,容易被身边朋友影响重新犯罪的特点。司法所在对他们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候,更加注重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灌输教育,通过分析服刑人员自身犯罪的原因和身边其他人的案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同时发放法制宣传学习资料,让他们逐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意识。
三是深化跟踪帮教。将个别家庭较复杂,家庭帮教缺失的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开展跟踪帮教。一方面加大个别谈话的频率,平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经常性地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另一方面通过与服刑人员周边人员进行沟通,从侧面关注服刑人员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