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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个集体、7名个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受省表彰
浏览次数:3422作者: 任凌云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8-17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作出《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地方税务局等6家单位被表彰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刘洋等7名同志被表彰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是继我市荣获“六五”普法全国先进之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次获得省级荣誉。

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全国普法办和省法宣办总体部署,围绕中心,完善机制,创新形式,齐抓共管,全面推动了“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服务精致淮北、推进法治淮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继续深化法治淮北发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继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推动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也将继续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更加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