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44作者: 赵义玉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矿山集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19 |
近日,南山村村民张某在大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希望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几个子女能够和睦相处,共同赡养自己。司法所通过和张某及其子女的谈话了解了事情的详细情况。
张某今年75岁了,和老伴一生育有4子一女,去年老伴去世后,几个子女因吊唁费用没有进行算账,导致老四张某四想不通,便和父亲及其他兄弟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不愿赡养父亲。针对张某四不赡养父亲的理由,司法所所长对张某四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使其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对兄弟姐妹之间的账目问题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解决,但不该因此拒绝赡养自己的父亲。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张某的子女聚在一起,通过劝说他们进行商议并同意把其母亲去世的帐算清楚,在司法所见证下,最终把帐算好并就每一笔说明理由,最后,张某四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自己不应该因帐目问题不赡养父亲。张某四主动向父亲道歉,说自己只是对帐有误解才和兄弟姐妹有隔阂,如今把帐算清楚了,隔阂没有了,自己会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赡养父亲。最后,张某四和兄弟姐妹握手言和,并且主动把今年的赡养费交给了父亲。张某看到自己的子女都和好如初,自己的赡养问题也解决了,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一场赡养纠纷在司法所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