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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俩到底谁混的好 喜宴上拳头来说话
浏览次数:2021作者: 冯冬梅 叶森 梁伟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6-08-25

一同参加同事家的喜宴,结果在酒桌上“讨论”谁混得好,结果两同事争论起来,挥拳相向,掀翻了桌子,打伤了眼睛。到底谁混得好,派出所里见!

8月21日中午1点左右,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岱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喜宴上打架。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整个喜宴现场一片狼藉,两名中年男子虽然被众人拉着,但仍互相冲向对方。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将两男子分开并控制住。经了解,报警人为岱河矿区居民李某,当天他为家人摆喜宴,打架的两个人是自己的同事大春和小亮(两人均为化名),宴中因一点纠纷打起架来,怎么拉都不听,无奈之下报了警。民警发现,由于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很难进行问话,为避免发生新的冲突,便将两人分开并要求家人将其约束至酒醒以后再处理。

8月23日,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岱河派出所了解情况。原来,大春和小亮在一个单位上班,21日共赴李某的喜宴并坐在一桌,席间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大春渐渐微醺,便在酒桌上说起大话,称自己在单位“混得好,许多同事都很怕他,自己在单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亮见大春酒后说大话,便劝其“别再吹了”。听小亮说自己吹,大春不乐意了,借着酒劲和小亮吵了起来,众人虽上前劝阻,但两人越说越冲动,最后竟然发展到动手打了起来,并掀翻了桌子。冲突造成大春眼部受伤,后到医院去处理。在派出所里,大春和小亮对昨天的大闹喜宴十分后悔,觉得对不起同事李某,要求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此事。由于两人为同事关系,纠纷也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调解条件,便与警民联调员一起对二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两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