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81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8-29 |
8月26日上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验收会议在市司法局六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继英、副局长李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振明主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尽快建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
会上,三区一县司法局局长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建设情况,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郭振明局长强调,要明确会议目的,紧扣主题,有针对性地汇报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到什么程度,落实到什么程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实事求是。对于服务平台建设,要有规范制度、将制度上墙,要有监督方式,要明确服务项目,要明示工作人员信息照片,标识标牌要明显体现出来。做到业务有记录,档案可查询。
刘继英局长指出,各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发展不均衡,有的也与建设初衷不一致,管理上存在不规范,日常台账不完善,档案、信息不规整等问题。司法行政服务站要发挥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要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模式,能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特殊人群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并指出此次会议,既是考核验收会议,也是部署动员会议。要想明白,也要干明白,更要见实效拿出成果。基层工作不能有所失衡,有所偏差,要将上级文件研究透彻,要能准确传达文件精神,把政策落实到位。
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各县区司法所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