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70作者: 陈璐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渠沟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29 |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我所开展“矛盾面对面调解、难题一对一解答”调解模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现场调解围绕“抓住、找到、公开”三大特点,首先,抓住重点,弄清事实,了解原因.其次,找到双方在诉讼中的共同点,是解决纠结的突破口,也是确立调解方案的基础.再次,公开证据事实,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当事人明白解决纠纷的最好结果是什么,从而促使其作出正确的选择。
面对面调解带来的便捷利民,更形象的树立了公正形象,又避免亲此疏彼,以情慰藉,消除误会,平心静气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