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29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8-30 |
规范管理。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规范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将筹备许可、成立登记“二次审批”整合为成立登记“一次审批”。简化社会组织成立验资程序和成本,登记时间由60天缩短到30天,节省费用近千元。自今年3月实施以来,已为20家社会组织节约资金约15000元。
便捷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互为补充的服务网络。全市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均实现网上办理。今年以来,新增全市性社会组织22家,147家社会组织通过网上完成年检。
综合监管。创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评价,确保评估公信力。坚持引导激励,以评促建,2015年为4家“4a”以上社会组织奖励资金3.1万元。建立社会组织监管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约谈40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