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24作者: 朱成刚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南黎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30 |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的文件精神,相山区司法局组织各街道司法所开展基层司法服务站和村(社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活动。30日上午,南黎司法所组织各辖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负责人按照“设施规范化、职责规范化、运行规范化、服务规范化”的标准来开展此次自评工作,并要求各社区积极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完善档案材料,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并全面补缺补差,对于出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对于敷衍了事,消极怠工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批评。
此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自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平安淮北,法治淮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