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25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9-01 |
今年以来,烈山区积极推动生活无着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现了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
一是组织了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 “流浪孩子回校园”行动,截止目前共救助3名流浪儿童,妥善安置好他们的生活。
二是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季节性救助活动,共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5名
三是开展了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进社区活动,全区50个村居和7个镇办都建立了“流浪救助服务站”,形成了市、区、镇、村居四级救助管理体系,按照首接责任制、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共救助7名生活无着人员。
四是完善了孤儿数据库,实行动态关注 每月与教育系统信息对接,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重点帮扶无人监管的孤儿;发现有辍学的孤儿及时跟踪联系,掌握其生活动态,避免流浪。
五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并实现了一人一档,下一步将对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