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11作者: 周明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西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9-07 |
近日,一位拄着拐杖的八十多岁的张大爷来到西办司法所,请求通过调解来和平解决他的离婚纠纷。
张大爷原是一名中学教师,原配偶在他六十多岁时因病去世。2000年,张大爷与五十岁的戴某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与戴某某的原婚生儿子共同生活。近年来,双方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争吵不断,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两人及双方各自的子女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就相关财产分割产生矛盾,因而要求给予调解。
在了解情况后,西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立即围绕矛盾的焦点听取双方的想法和意见,依法、依情耐心细致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通过司法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大爷在与戴某某结婚前二人各自的房产、存款等属于他们各自的婚前财产,各自属于他们自己所有,婚后他们二人退休工资的结余所存的存款,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但张大爷考虑到他的退休工资比较高,且子女的条件比较好,他及他的子女也愿意把他们婚后的存款给戴某某。在双方子女的帮助下,张大爷和戴某某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两老人及家人均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