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18作者: 陈冰华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9-07 |
为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烈山区司法局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和《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9月6日,烈山区杨庄司法所门头、背景墙,制度等各种标牌安装完成,率先完成司法所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
烈山区司法局利用杨庄司法所搬迁的时机,对杨庄司法所办公用房进行全新装修,一楼设立了接待大厅,对基础色调、标识标牌、外观形象、背景墙进行了全部更新,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形象识别系统规范化建设。
更新后的的司法所门楣蓝底白字,标志门牌清晰明了,美观大方,各种制度牌版规范统一上墙,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形象,更有效的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