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03作者: 戴诗卉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9-08 |
“你好,我的儿子在海上作业时失踪了,现在有些问题想向你们求助”。9月5日下午,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伯在一年轻男子的搀扶下走进东山街道司法所,脸上的悲伤难以掩饰。
工作人员请他坐下后,他用缓慢的语气说道“这是我大儿子,失踪的是我小儿子,他学数控的,很多大公司都工作过,到黄山工作后也结婚生子了,但还是嫌工资低,他听人说海上工资高、福利好,便又去了山东威海工作。我们都觉得危险劝他不要去,他不听。8月16日第一次出海,在海上作业时掉海里失踪了,到现在人都没有找到,当地公安给出结论是不适应海上环境,失足落水。”
年轻男子介绍说自己是失踪者哥哥,父母年龄大了,这几天都是自己在威海和淮北之间来回跑,“弟弟海上失踪,我们现在已经准备提起诉讼,船方律师要求准备一些资料提交给法院”。说着他从包里拿出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一张A4纸,是船方律师书写的失踪者家属需提供的材料,他指着其中一项内容《亲属关系证明》说“我们才从派出所出来,他们讲从9月1日起派出所已经不出具这样的证明了,我也联系了船方律师但还是说要提供”,他显得很无奈、不知所措。
司法所工作人员听明白整件事情后,解释说派出所没错,确实是这样的。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对于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为了打消他的疑虑,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网站查询到市公安局的窗口电话,当面打电话询问,对方回复: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司法所工作人员打开户口簿,跟他解释,户口簿记载的很清楚户主是老伯马祥(化名),后一页就是失踪者马忠(化名)两人是父子关系,这完全能够的证明两者关系,所以派出所不再出具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是正确的。并建议他们再次和船方律师沟通,也可直接跟当地法院联系。
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述后,两人长舒了一口气,紧锁的眉头也打开了,对工作人员再三感谢后离开了司法所。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山司法所将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树立司法为民的崭新形象,致力于更大范围地服务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