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48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09-09 |
近日,任圩司法所依法对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解矫教育,为确保社区矫正的质量,充分体现司法所解矫程序的严肃性,帮助解教对象顺利的回归社会,任圩司法所坚持“两不得三到位”的管理模式,坚守社区矫正最后一道防线。
“两不得”:评估不达标不得解矫。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参加不积极、无悔罪意识、态度恶劣等情况将不予解矫。资料不健全不得解矫。司法所坚持一人一档制度,解矫前工作人员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近期情况,审核档案资料,将不健全和变动的资料补齐,最后将解矫宣告书和期满鉴定表装订入内,否则不予解矫。
“三到位”:解矫教育到位,对解矫对象进行一次深刻的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以及解矫后的打算,劝解其在未来的日子要遵守法律法规,放下包袱,重新开始;矫程序到位,司法所组织解矫小组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填制解矫宣告书、期满解矫证明书等表格,及时上报审批;安置保障到位,解矫后,司法所仍要发挥职能,保留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及联系方式,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尽力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巩固矫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