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08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9-13 |
十二五期间烈山区司法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适应现代化建设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投入近63.66万资金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取得丰硕成果。
加强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健全。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的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加大支持,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加大。十二五期间,该局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为信息化工作提供支持,经初步统计,该局十二五期间用于信息化建设的线路租赁费、建设费、运营维护费达到63.66万元。其中用于信息网络的线路租赁费达34.56万元、信息网络建设费15.9万元、运营维护费13.2万元,极大地保障了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强化保障,软硬件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目前该局下辖各司法所、法援中心、社区矫正基地都安装了司法行政专网和外网系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与电信、联通等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开通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所基层内网、矫正手机定位等专网系统,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软硬件建设得到加强。该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网络的安全维护,不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培训,还健全和完善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保密制度,数据备份、网络和故障应急处理制度,设备和业务管理系统登记、使用、检查制度和各种日常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