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09作者: 赵烁烁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9-14 |
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司法局要求全体党员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在“两节”期间要遵守“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十个严禁”。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现状,严禁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在值班期间注意防火防盗,严禁脱岗、饮酒、和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是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形象良好、作风正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