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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针对民政对象实施托底民生保障
浏览次数:922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09-20

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紧扣民生托底线,精准扶贫保民生,切实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有效保障和改善了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三类群体”的基本权益。

一是针对困难群体,强化社会救助职能。整合民政、教育、卫生等多家部门资源,以现有镇办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了烈山区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受理平台,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

依托扶贫底线收入标准,排查贫困对象,开展“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困”专题民生行动。截止9月,全区共有低保对象5590户、1002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2301人,五保对象748人。合计发放救助资金501.46万元。

二是针对特殊群体,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先后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老、大手拉小手等慈善活动,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大力推广老年人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全区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4000多人全额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启动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工作,开展了政府为空巢老人购买服务工作,发放了80岁以上的老龄补贴。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25.14万元,高龄津贴5.4万元,养老服务补贴2.37万元,惠及困境儿童及老年人5000人次。

三是针对优抚群体,加大拥军优抚力度。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落实复退(现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组织重点优抚对象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组织春节、“八一”慰问驻烈部队,开展了“关爱功臣”活动,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形式,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