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042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9-22 |
一是社会救助要“兜底”。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的制度衔接、对象识别衔接和工作衔接。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调整机制,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是社会救助要“智慧”。推动社会救助与智慧城市融合与共享,推动社会救助向“互联网+”融合与转型,逐步实现救助信息网上实时查询、救助网上实时申请审批、救助申请实时核对核查,促进各项社会救助的高效、公正、公平。
三是社会救助要“探路”。探索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救助,推进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强化“救急难”意识,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通过基地孵化、公益创投等形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搭建平台让更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志愿团体参与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