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12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9-23 |
朔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第一原则,在工作细节中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强化心理疏导,,力促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在现实生活中会抱有思想包袱沉重、不愿意接近他人,在别人面前感觉抬不起头的潜意识。这种心态状况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不卸掉他们的思想包袱则难以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开始崭新的生活。
为此,朔里司法所干警针对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全面掌握他们的心理状态,对于有思想包袱的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建设,在广泛开展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将心理疏导引入矛盾化解中去,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能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
其次,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受到社会的歧视,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就业无门、创业无路。底阁司法所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措施,将帮教措施落实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工作、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