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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童司法所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做好社会审前调查工作
浏览次数:1572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9-26

一是下村(居)走访。临海童司法所每做一份审前调查,都派工作人员去调查对象的家里、村(居)委会走访,认真听取村(居)委会成员意见。通过与调查对象本人、家人、邻居、村(居)干部谈话聊天,多方面多角度地了解调查对象的各方面情况,掌握调查对象更加真实的一面。

二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在签署派出所的意见前,与辖区民警沟通,通过了解派出所档案记录、网上在逃人员查询等方式了解调查对象有无案底,发现调查对象有案底但委托调查函上没有说明的及时将情况记录在调查表上,没有案底的,则开出未犯罪证明,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可靠参考。

三是规范社会审前调查程序。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展开调查,做到依法办事,科学调查。

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为审判活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司法局社区矫正的有效衔接,有效防范脱管、漏管事件的发生,有效提高了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