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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
浏览次数:1174   信息来源: 相山区政法委发布时间:2016-09-26

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近日,相山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相山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规定〉的通知》(相区办发﹝2016﹞55号)精神。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相山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分管领导的工作内容及职责范围。

赵德华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形成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