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50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9-27 |
虚管是指在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过程中存在列管不监管、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出现“虚管”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立法滞后、司法体制不配套、工作人员权力腐败造成的。淮北市司法局面对“虚管”这一顽症,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先梳理、再研究,抓重点、破难点,不等不靠,稳步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全面落实。
一、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制度,设立社区矫正队建制。淮北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淮北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淮北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标准,不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社区服刑人员“放虎归山”留机会。淮北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支队,各县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将原来的内设机构变成了执法实体,有助于强化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实战性,不给“虚管”留空隙。
二、完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设立以奖代补机制。淮北市财政局与市司法局联合下文,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1500元标准落实,从经费上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淮北市司法局将社区矫正执法考核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由淮北市政法委牵头,市公、检、法、司四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和各个执法环节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重奖重罚,及时兑现奖惩,为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不给“虚管”留土壤。
三、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点验制度,设立突击检查机制。淮北市司法局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暂行办法》,把集中点验作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重要平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情况的发生。同时将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常态化,通过突击检查严肃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促进社区矫正机认真构履职尽责,不给“虚管”留机会。
淮北市司法局通过探索和创新,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建立保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社区矫正工作“虚管”这一难题,堵塞了社区矫正监管中的漏洞,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淮北作出了积极贡献。